在建工程的消防车道要求如下:
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距离
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
消防车道宽度和净空高度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
环形消防车道
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工程,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
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设置回车场外,还应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尽头式消防车道
长度大于40米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的场地或道路,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2米×12米;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米×15米;对于重型消防车,不宜小于18米×18米。
消防车道与建筑物的距离
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其他要求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设置应满足上述要求,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消防车辆能够安全、迅速地到达现场并进行有效的灭火和救援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