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学校的工作量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学科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工作量标准:
教师基本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每年234学时(其中全日制本专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28学时)。
科研工作量:每年54学时。
公共服务工作量:每年52学时。
科研人员基本工作量
高级职称人员:每年340学时(其中科研工作量每年234学时,教学工作量每年54学时,公共服务工作量每年52学时)。
课时工作量
语文、数学、外语:3课时工作量。
物理、化学、政治、历史:2.5课时工作量。
其余学科:2课时工作量(以作业检查结果为准)。
班主任工作量
每周计5课时工作量。
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16课时工作量。
中层管理人员:每周40课时工作量(按学校负责人工作量的40%计算)。
校级管理人员:每周80课时工作量(按学校负责人工作量的80%计算)。
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要有资料有活动记录)。
其他工作量
安全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而定,没有具体课时数规定。
这些数据提供了不同类型工作岗位的工作量标准,但实际工作量可能会因学校政策、项目需求和其他因素而有所调整。建议具体岗位的工作人员参考所在学校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的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