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承揽工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拨打举报电话举报 :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建筑违法举报热线12319进行举报。到相关政府机构举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如果涉及施工安全问题,可以向安监部门举报。
环保部门:如果涉及环保问题,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
书面举报:
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提供详细的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
网络举报:
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提供在线举报平台,可以通过官方网站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建议
在举报时,尽量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据,如违法承揽的具体行为、时间、地点和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于相关部门更快地处理。同时,保持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避免虚假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