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工程是指为多个主装置或单位提供服务的通用性工程设施。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城市基础设施
市政道路、桥梁、排水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等。
公共交通
城市公交系统、地铁系统、轨道系统等。
公用场所
公共休闲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等。
生态环境
绿化、园林、水资源保护、空气质量改善等。
公共安全设施
消防设施、防洪设施、城市安全监测系统等。
工业辅助设施
给排水、供电及仪表、供汽、采暖与通风、制冷等。
其他设施
工业水系统、冷却水系统、蒸汽和蒸汽冷凝系统、锅炉给水系统、工业和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燃料气系统、燃料油系统、惰性气体系统、火炬排放系统、安全阀、化学品注入系统、物料排净系统、冷冻系统、含油污水系统等。
交通道路及景观绿化
包括城市道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以及城市公园、绿化带、苗圃等绿化设施。
这些公用工程设施的建设和服务,旨在满足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功能,保障经济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