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完工后结算工程款的方式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的约定。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
适用于每月进行一次结算的情况,通常在每月结束时进行结算,适用于工程进度较为均匀的项目。
分段结算
适用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竣工后一次结算
适用于规模较小或较为简单的项目,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进行结算。
目标结算方式
将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其他约定的结算方式
如果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结算方式,则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结算流程
提交结算报告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审核结算报告
发包人收到结算报告及资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3%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争议处理
如果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应按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处理。
注意事项
工程结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发包人应在收到结算报告及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和支付,避免拖欠工程款。
承包人应确保提交的结算资料完整、准确,以便发包人进行核实。
通过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工程完工后的结算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