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是一部记录魏晋名士逸闻轶事和玄言清谈的古籍,其原文及注释如下:
1. 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注释:
长:县的行政长官。大县为令,小县为长。陈寔是太丘县长。
收:拘捕。
焉:代词,此处指代诈称母病的小吏。
主簿:官名。
考:查究,拷问,审察。
众奸:指诸多犯法的事。
译文:陈寔任太丘县县长,当时有个小官吏诈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陈寔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他。主簿请求交给狱吏查究他的其他犯罪事实,陈寔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吗!”
2.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注释:
劫贼:强盗。
财主:财货的主人,不是现代所说的有钱人家。
发所:出事地点。
在草:产妇分娩,也就是生孩子。草,产蓐。晋时分娩多用草垫着。
不起子:生了孩子不养育,指溺杀婴儿。
按讨:审察办理。
“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句:属于定语后置句,正常语序应为“有在草不起子者民”;另外,“到”属于名词活用作状语,译为“在半道上”。
骨肉相残:此处指父母溺杀婴儿事。
“盗杀”句:意指母子相残,违逆天理人伦,要先处理,而杀人只是违反常理。
译文:陈寔任太丘县县长,有强盗杀害财主,陈寔逮捕了强盗。还未到达案发地点,听说有百姓生了孩子不养育,就掉头回去处理。主簿说:“强盗人数众多,应该先查究。”陈寔说:“强盗杀害财主,哪比得上亲人相残更违背天理呢?”
3. 咏雪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俄而雪骤,公欣然曰:“白雪纷纷何所似?”兄子胡儿曰:“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风起。”公大笑乐。即公大兄无奕女,左将军王凝之妻也。
译文:谢安在寒冷的雪天举行家庭聚会,给子侄辈的人讲解诗文。不久,雪下得大了,太傅高兴地说:“这纷纷扬扬的白雪像什么呢?”他哥哥的长子谢朗说:“在空中撒盐差不多可以相比。”另一个哥哥的女儿说:“不如比作柳絮凭乘风飞舞。”太傅大笑起来。她就是谢奕的女儿谢道韫,左将军王凝之的妻子。
4. 陈太丘与友期行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译文:陈太丘和朋友相约同行,约定的时间在正午,过了正午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不再等候他而离开了,陈太丘离开后朋友才到。元方当时年龄七岁,在门外玩耍。陈太丘的朋友问元方:“你的父亲在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