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强调:“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同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因此应当继续落实“独生子女”在义务教育入学方面的优待政策。
深圳各区计生积分政策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独生子女加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结果以卫健部门审核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