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19]106号),指标生录取设定学科成绩最低分数线。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依据城市五区中中考学科成绩排序划定学科成绩最低分数线,市二中、南方中学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36.25,市一中、市四中、市八中、市十三中、九方中学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85。
市教育局对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指标生,根据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按学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
根据《株洲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19]106号),指标生录取设定学科成绩最低分数线。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依据城市五区中中考学科成绩排序划定学科成绩最低分数线,市二中、南方中学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636.25,市一中、市四中、市八中、市十三中、九方中学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585。
市教育局对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指标生,根据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按学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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