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一级建造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据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分级如下:

1、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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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斌1986
    徐斌1986 2026年08月06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徐斌1986”!

  • 徐斌1986
    徐斌1986 2026年08月06日

    希望本篇文章《一级建造师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能对你有所帮助!

  • 徐斌1986
    徐斌1986 2026年08月06日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徐斌1986
    徐斌1986 2026年08月06日

    本文概览:据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分级如下:1、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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