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中小学教师一级职称评审受比例限制。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宿迁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通知中还提到了一些其他的职称评审原则和政策,例如:
- 创新评价机制激发活力:取消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或转评满1年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原任职年限和相关业绩可连续计算。
- 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强化品德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方面的考核评价。
-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奖项、荣誉称号等作为职称晋升的限制性条件。
- 坚持服务一线和振兴乡村: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把长期扎根乡村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关爱留守儿童实绩、近五年教学工作量以及到城区学校学习交流等纳入乡村教师评价的重要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