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贵阳人,我了解贵阳落户条件大概如下:
一.对在贵阳市拥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
二.对居住在无合法手续自建房中的非贵阳市户籍人口,可以按照其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将其户口迁入现居住地派出所公共集体户。
三.对在贵阳市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工作,且暂时租住在工作区域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进行暂住登记后,自愿在贵阳市落户的,可以为其在工作区域集体户办理进城落户手续。
四.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工作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户口从原籍迁移至本人居住、生活或工作所在地落户,暂未购置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先在集体户落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