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全科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二科
具备特定条件的人员可免考基础科目,包括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