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美签所需材料包括:
签证照片 :电子版白底照片一张,照片需包含面部、肩部、颈部,手机拍摄的图片也可以上传,但面签时可能需要提供纸质版证件照。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超出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如果不足六个月请预先更新好护照。同时,如果有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都必须一并带上。
家庭成员信息:
需要准备好配偶、父母及子女的相关信息(出生年月日及出生地)。
赴美行程单:
需提前准备好在美居住地址、电话、邮政编码、联络人等信息。
补充文件:
领事官员可能会考虑你的个别原因、家庭状况及你于居住国家的长期计划及前景。每个个案均会个别审理,并且根据法律给予各种考虑。面谈时你应带备以下文件:
现时的收入证明、税单、物业或商业拥有权或资产证明文件。
旅游日程及/或有关你预定的旅程的其他说明。
雇主发出的信件列出你的职位、薪金、受雇时间、任何已授权的假期以及你到美国的商务目的(如有)。
在任何地方曾因任何原因被拘捕或定罪的犯罪/法庭纪录,即使你已完成服刑或被赦免。
父母为十四岁以下的儿童申请签证,应带同儿童的出生证明以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
DS-160表格确认页:
从2010年3月1日开始,所有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线填写DS-160表。DS-160表是英文表,但大多数栏会设有中文翻译。要使用中文翻译,可以到页面右上角的“SelectTooltipLanguage”(选择语言)一栏,从“ENGLISH”改选到“中文”。把光标移到英文文本上,中文翻译就会自动弹出。除了申请人全名这一项要用中文填写以外,所有问题的答案都必须要用英文填写。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来港就读申请表(ID 995A)。
申请人的近照(已把近照贴在申请表格(ID995A)第2页)。
申请人的旅行证件的影印本,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影印本(如有)。
申请人拟就读院校所发出的取录信件。
申请人的父亲或母亲必须授权保证人或在港亲友作为申请人在港监护人,并提交由父/母及在港监护人双方签署的同意书(如申请人不足18岁)。
申请人的住宿安排证明影印本(如申请人不足18岁)。
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证明影印本:例如银行结单、储蓄户口存折、税款收据及薪金证明[只适用于以院校作为保证人的申请]。请以学生本人的名义存10万人民币,并开银行存款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在面谈时带齐所有正本文件,以避免因文件缺失或不完整而影响签证申请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