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生的回国时间规定如下:
1. 如果留学期限在12个月至24个月(含)之间,回国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
2. 如果留学期限超过24个月,回国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或者每年一次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但回国旅费需自理。
3. 在同一年度内,公派留学生回国休假或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休假或考察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同时享受。如果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休假或考察,一次不得超过15天,奖学金照发;超过以上次数和时间的,自超出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4.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相关规定,公派留学研究生学成后需要回国服务至少2年。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留学类型和期限,并确保按时回国履行相关服务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