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入校体检发现有疾病的学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且需要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的学生,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入学,经学校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后,随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疾病,但经校医疗中心诊断在短期内可以治愈的,学生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核实,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2.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在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医疗费用自理,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3.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二甲以上医院健康证明,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4.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建议:
学生在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应尽早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医疗证明。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的治疗和复查,以便早日康复并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