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艺术类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包括:
省统考类别调整
艺术类省统考类别从原来的八大类调整为六大类,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
戏曲类专业实施省际联考。
高考文化分要求
艺术类统考和艺术类校考的录取都提出了高考文化分的要求,原则上要达到一段线(2024年492分)。
艺术类校考的专业录取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专业省统考合格、专业校考合格、高考文化分原则上要达到一段线。
高校可根据录取生源情况,申请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
平行志愿录取调整
有8个艺术类专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不再需要艺考通过平行志愿录取。
高水平艺术团退出
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校考专业范围压缩
艺术类校考的学校数量从原来的64所调整到现在的38所。
文化课成绩比例
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对于舞蹈类和戏曲类专业、表(导)演类的表演专业、音乐类的音乐表演专业等特定领域,可适当降低要求。
省级统考范围扩大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鼓励省际间联合组织省级统考,扩大省级统考专业范围。
分类考试、综合评价
推进分类考试、分类录取,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这些政策旨在优化艺术类招生体系,提升艺术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建议艺术类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招生信息,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