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不允许吃的菜包括以下几类:
需强调烧熟、煮透的食品 :四季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花菜、较大的肉、肉圆以及整鸡、整鸭、整鹅等。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
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等。
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
不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
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
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
高风险食品
发芽的土豆
鲜黄花菜
四季豆
野生蘑菇
河豚鱼
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
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
其他禁用食品
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酒)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其他慎用食品
贝类(贻贝、扇贝、蛤蛎、牡蛎、生蚝、蛏子等)
扁豆、豇豆、芸豆、蚕豆
未煮熟的豆浆
三文治、沙拉(不得提供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彻底加热处理)
学校食堂在食品选择和加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