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理念
师德为先: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学生为本: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专业理念与师德
职业理解与认识: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认同小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关爱小学生,重视小学生身心健康,将保护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小学生独立人格,维护小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小学生;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勤于学习,不断进取;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家长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专业知识
小学生发展知识:了解关于小学生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了解不同年龄及有特殊需要的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掌握保护和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策略与方法;了解不同年龄小学生学习的特点,掌握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知识;了解幼小和小初衔接阶段小学生的心理特点,掌握帮助小学生顺利过渡的方法;了解小学生安全防护的知识,掌握针对小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侵犯与伤害行为的预防与应对方法。
学科知识:掌握小学教育所需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小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和实施有效的教学方案,促进小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能够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教育教学知识: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通识性知识:具备基本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当代社会发展趋势和科学技术成果。
专业能力
教育教学设计能力:能够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设计合理的教学方案,注重教学过程的互动和反馈,关注小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组织与实施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教学活动,调动小学生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激励与评价能力:能够评价小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教学服务,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
沟通与合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家长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反思与发展能力: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这些内容旨在确保小学教师具备必要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以更好地履行其教育职责,促进小学生的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