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正文主体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开头:
简明扼要地表达出制定计划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指导思想等。开头部分可以是一个或两个自然段,具体要求根据工作的重要程度和内容的多少来确定,总体上以精练简洁为原则。
主体:
这是计划的核心内容,阐述“做什么”(目标、任务)、“做到什么程度”(要求)和“怎样做”(措施办法)三项内容。主体部分要写得全面周到、有条不紊、具体明白。通常采取“并列式结构”,即任务和措施分说。
结尾:
可以用来提出希望、发出号召、展望前景、明确执行要求等,也可以在条款之后就结束全文,不写专门的结尾部分。结尾部分通常要署明单位名称和制定计划的具体时间,如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还要加盖公章。
计划的正文主体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构成,其中主体部分是核心内容,包括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