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记账数就是个人和单位上缴的职业年金。目前按照国务院人社部要求职业年金是按照记账金额做账的,说白了,也就是空账,待退休时一起核算。《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强制建立,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适用范围和缴费基数均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一致,切实维护制度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根据本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待遇水平,缴费与待遇挂钩;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拓展资料《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指出,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与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为: 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办法已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
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
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