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兑奖方法
兑奖人前来兑奖时,负责兑奖人员应将有奖发票的相关信息和兑奖人员有效身份证件的相关信息录入有奖发票兑奖管理软件后,为兑奖人办理兑奖手续,发放奖金。
2、兑奖地点
兑奖实行全市通兑,各区县局、分局的纳税服务所和所有发票发售窗口应为兑奖人办理兑奖手续。
3、有奖发票(以北京为例)包括:
(1)《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
(2)《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卷票);
(3)《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一、不予兑奖的情形:
(一)用于兑奖的发票,在兑奖前发票联和兑奖联已经撕开;
(二)用于兑奖的发票,兑奖时已超过兑奖期(兑奖期为自开票日期之日起30日内);
(三)兑奖时,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有奖发票设置
有奖发票设置中有八个奖金等级,分别为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1万元和5万元。
更新后的奖金方案侧重于加大50元(含50元)以下奖项的布奖,同时,每年设立1万元奖项60个,5万元奖项8个。综合中奖率由原来的0.6%提升到1.2%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有奖发票兑奖管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