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跨期的收入与费用,期末结账前必须进行账项调整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
扩展资料:
跨期的收入与费用介绍如下:
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
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嘉兴秀洲区税务部门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首次个税汇算清缴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