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做账上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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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上,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一般账务处理为:

1、采购货物时,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2、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增值税申报纳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3]83号)规定:

1、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2、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小规模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帐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其他答案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上,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一般账务处理为:

1、采购货物时,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

2、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增值税申报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3]83号)规定:

1、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2、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小规模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帐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其他答案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上,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1.《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3]83号)规定:

1.1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1.2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1.3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2、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小规模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帐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其他答案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上,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一般账务处理为:

1、采购货物时,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

2、销售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增值税申报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993]83号)规定:

1、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2、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小规模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帐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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