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产品,是指使用同种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同时生产出来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主要产品。联产品的生产特点是:在生产开始时,各产品尚未分离,同一加工过程中对联产品的联合加工。当生产过程进行到一定生产步骤,产品才会分离。在分离点以前发生的生产成本,称为联合成本0“分离点”,是指在联产品生产中,投入相同原料,经过同一生产过程,分离为各种联产品的时点。分离后的联产品,有的可以直接销售,有的还需进一步加工才可供销售。联产品成本的计算,通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是联产品分离前发生的生产成本即联合成本,可按一个成本核算对象设置一个成本明细账进行归集,然后将其总额按一定分配方法如:.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二是分离后按各种产品分别设置明细账,归集其分离后所发生的加工成本。联产品成本计算的一般程序为:
1. 将联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成本明细账。联产品的特点决定了联产品在分离之前,不可能按各种产品分别计算成本,只能按联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 归集联产品成本,计算联合成本。联产品发生的成本为联合成本。联产品的在产品一般比较稳定,可不计算期初、期末在产品成本,本期发生的生产成本全部为联产品的完工产品成本。
3. 计算各种产品的成本:联产品的联合成本在分离点后,可按一定分配方法如: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各联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种产品的成本。
(1)售价法。在售价法下,联合成本是按分离点上每种产品的销售价格比例进行分配的。采取这种方法,要求每种产品在分离点时的销售价格有可靠地计量。
(2)实物数量法。采用实物数量法时,联合成本是以产品的实物数量为基础分配的。这里的“实物数量”可以是数量、重量。实物数量法通常适用于所生产的产品的价格很不稳定或无法直接确定。
4. 计算联产品分离后的加工成本联产品分离后继续加工的,按各种产品分别设置明细账,归集其分离后所发生的加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