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之印花税的违章处理

注会《税法》之印花税的违章处理

问问题描述

注会《税法》之印花税的违章处理,求路过的大神指点,急!

答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划销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二)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纳税人违反以下规定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2.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1年。值得注意的是,印花税的违章处理,教材中使用的是《印花税暂行条例》发布以后的新规定,与条例中的规定不同,考试和实务处理时,以教材中的新规定为准。

本文来自作者[陈瑶happ]投稿,不代表乐学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tedu.com.cn/kuaij/202608/42848.html

赞 (0)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4条)

  • 陈瑶happ
    陈瑶happ 2026年08月04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陈瑶happ”!

  • 陈瑶happ
    陈瑶happ 2026年08月04日

    希望本篇文章《注会《税法》之印花税的违章处理》能对你有所帮助!

  • 陈瑶happ
    陈瑶happ 2026年08月04日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陈瑶happ
    陈瑶happ 2026年08月04日

    本文概览:(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划销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联系我们

联系:143 0457 1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