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将债权转让他人,增值税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销售方将债权转让他人,增值税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问问题描述

销售方将债权转让他人,增值税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有没有大佬在?求高手帮忙看看这个!

答精选答案

最佳答案

可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x税率。以票抵税:

1. 增值税专用发票;2.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处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计算抵税: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员工差旅费相关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本文来自作者[翔翔大作战]投稿,不代表乐学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tedu.com.cn/kuaij/202608/41125.html

赞 (1)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4条)

  • 翔翔大作战
    翔翔大作战 2026年08月04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翔翔大作战”!

  • 翔翔大作战
    翔翔大作战 2026年08月04日

    希望本篇文章《销售方将债权转让他人,增值税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能对你有所帮助!

  • 翔翔大作战
    翔翔大作战 2026年08月04日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翔翔大作战
    翔翔大作战 2026年08月04日

    本文概览:可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联系我们

联系:143 0457 1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