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补记收入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应同时结转成本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如果是你发现自己多缴税款,那你就去税局书面提出多缴税款申请退回报告。对此税务局会对你多缴的税款,提出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用你以后应缴的税款来抵应退的税款;还有种方式就是退回纳税人,但是这个有点麻烦,税务局要拿出一堆资料报送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同意才能退回到纳税人账上。你说的税务局吃你的钱,他们是吃不下的,税款从进入银行开始就不是税务局能掌握的了。申报表上只显示一个纳税期的资料,后一期就会消失了,这是由于申报表设计上的问题,在“应补(退)税”栏出现的数字,系统一般会认为在已经做出了处理,下期就不出现了。
如果你说的“个体或小规模商场”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它们可以从国税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税率3%)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与你们结算,但这样就是平价销售,增值税税负也会比较高(17%-3%或17%-0%)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的商场,他们销售的发票由我们来给开具”你说的情况有一定涉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规定,你的说法有有可能构成虚开发票行为。
申请退税吧,可能程式比较复杂.如果金额小的话就算了吧,多交的记入损益吧.
抵减下次,,只是,,现在申报成功后,,是自动扣款的,为什么会多缴纳呢比如,,你销售,贷方应交税费-增值税 5000
你申报后缴纳,借方应交税费——增值税8000,,那么,,余额在借方3000
如果下月你销售,贷方应交税费——增值税 6000,那么,,抵减后,,余额在贷方 3000,,缴纳3000元,,
将你多缴纳的税费填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这样应纳税额合计就是你扣掉多缴纳后的余额
年底时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都不需要做结转,只是未交或者多交则要做结转。将当年发生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自“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科目转入“未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科目,贷记“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
将本年多缴的增值税自“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科目转入“未缴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贷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多缴增值税)”科目。企业当年上缴本年增值税时,借记“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已缴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企业当年上缴上年应缴未缴增值税,借记“应缴税金——未缴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借:应收账款 红字 贷:未分配利润 红字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
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月份终了时,将应免税的销售收入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 免征增值税税额。作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补贴收入
餐饮业小规模纳税人开出增值税发票,借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月末或者季末把没有超过9万元收入的税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红字),贷记营业外收入。超过免税的金额账务也是借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