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一般计算步骤:
1. 扣除项目合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 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合计。
3. 增值率=土地增值额 ÷ 扣除项目合计(找税率,记)。
4.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合计×速算扣除系数。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 评估价格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1. 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3.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4.旧房及建筑物的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