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扣,目前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先比对后抵扣,另一种为当月抵扣。
①若企业为第一种情况,则应在当月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将份数,金额,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表2的第28行内,作为海关代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录入四小票程序生成电子文件,打印海关清单,报送海关完税凭证以及我局接受企业进出口合同备案报送资料登记单(回执)复印件。(注意:在本月申报时,不要将海关清单电子文件导入到浩天申报文件的压缩包内。)在次月进行抵扣时,月底到大厅25号窗口领取《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后,将上月第28行海关待抵额填写在申报附表2的第5行内,在申报抵扣月份,将上月海关清单的电子文件导入到浩天申报文件的压缩包内。同时报送交叉稽核结果复印件。
②第二种情况时,应在当月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将份数,金额,税额填写在申报表附表2的第5行内,作为海关代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录入四小票程序生成电子文件,将海关清单电子文件导入到浩天申报文件的压缩包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