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关联方关系在第十二章。
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中,关联方在第十二章。关联方,指的是当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所构成的关系。
关联方可以分成三类,分别是存在单方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存在共同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存在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关联方涉及两方或多方,任何单独的个体都不能构成关联方的关系。
由于关联方的存在可能会影响交易的公允性,通过对企业的审计,并披露其重要关联方的交易活动,有利于避免企业进行虚假的交易行为,保证了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注册会计师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
1、提升社会会计信息的质量水平,维护国家的社会经济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科学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2、提高社会财务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而提升社会上各单位的生产经营质量和效率。
3、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信息和依据,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为企业的经营决策献计献策。
4、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后,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登记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签字权。且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