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如下: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
2.根据总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明细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5.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
资产负债表编制是总括反映报吿期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因此表内“期末数”栏是根据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余额直接填列,或经过分析、计算后填列的;表内“期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调整,填入本表的“期初数”栏内;补充资料除根据有关科目所提供的资料外,还要根据有关备査簿的资料计算填列。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表明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的,企业不应当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