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诗的特点与要求:
1.和诗,只作诗酬和,不用被和诗原韵;
2.依韵,亦称同韵,和诗与被和诗同属一韵,但不必用其原字;
3.用韵,即用原诗韵的字而不必顺其次序;
4.次韵,亦称步韵,即用其原韵原字,且先后次序都须相同。
和诗 [hè shī]
诗歌学术语
“和”读hè ,指唱和,和答。和就是附和的意思。在传统诗歌学里,和诗是由两首以上的诗组成,第一首是原唱,接下去的是附和。例:白居易《醉赠刘二十八使君》
为我行杯添酒饮,与君把箸击盘歌。
诗称国手徒为尔,命压人头不奈何。
举眼风光长寂寞,满朝官职独磋跎。
亦知合被才名折,二十三年折太多。
及其和答
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
巴山楚水凄凉地, 二十三年弃置身。
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沉舟侧畔千帆过, 病树前头万木春。
今日听君歌一曲, 暂凭杯酒长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