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校毕业生的定级工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规定和原则:
学徒制和熟练制工人
学徒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工资为52元(六类工资区、二类产业工资标准),满一年后定级为61元。表现优秀的可以提前转正和定级。
熟练期一般为一年,熟练期间工资为48元,期满后定级为52元,再满一年后定级为56元。特殊工种的熟练期满后定级为66元。
技工学校毕业生
见习期间工资为52元,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级,执行61元。表现突出、技术水平较高的优秀毕业生可定为66元。
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入学前为技工学校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制在两年及以上的,毕业后经考试鉴定合格,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试用期工资待遇由企业自定。试用期满后,按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参照大专毕业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在职职工
入学前为在职职工,毕业后同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如原工资低于大专毕业生定级工资待遇,可执行大专毕业生工资待遇;如高于大专毕业生定级工资待遇,按原工资待遇执行。
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标准由相应的“薪级”确定,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薪级由“不同级别的岗位上的具体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两个信息确定。套改年限=工作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建议
了解企业政策:不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工资定级政策和标准,建议具体咨询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
提升技能:技工学校毕业生应通过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技能水平,以获得更高的工资定级。
资格证书: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增加就业竞争力,享受更好的工资待遇。
这些规定和原则为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定级工资提供了基本的指导,但具体实施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企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