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118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4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附件下载
附件:2024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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