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合同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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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的终止,求高手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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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

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六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

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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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靖爱上陶喆
    郭靖爱上陶喆 2026年08月02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郭靖爱上陶喆”!

  • 郭靖爱上陶喆
    郭靖爱上陶喆 2026年08月02日

    希望本篇文章《基金合同的终止》能对你有所帮助!

  • 郭靖爱上陶喆
    郭靖爱上陶喆 2026年08月02日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郭靖爱上陶喆
    郭靖爱上陶喆 2026年08月02日

    本文概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1、基金合同期限届满而未延期;2、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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