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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的设立的概述,这个怎么解决啊?快急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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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的设立即质权担保行为的设立,而质权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设立质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其中质押合同应当包括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同时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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