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和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名,其中思想品行测评必须在良好40分及以上;文科平均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均在80分或良好以上,理工科平均成绩在88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均在75分或中等以上。
2、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和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名,其中思想品行测评必须在良好40分及以上;文科平均成绩在88分及以上,理工科平均成绩在86及以上,单科成绩均在75分或中等以上。
3、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和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名,其中思想品行测评必须在良好40分及以上;文科平均成绩在85分及以上,理工科平均成绩在83分及以上,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或中等。
4、四等奖学金:综合测评和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名,其中思想品行测评必须在良好40分及以上;文科平均成绩在82分及以上,理工科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或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