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政府在指导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国际化的运作上,仅有《教育法划从及1995年出台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作为此项活动的依据,但尚无比较完善的法规,在解决如学费价格问题、中外办学收入的税收、外汇、合作双方资金分成、学位和毕业证书的认可、教学质量评估、教学内容如何保持特色等等具体问题的规定和限定上,国内高等院校无法可依,容易造成外方认为我们办学随意性太大,合作双方容易打擦边球,或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容易使外方失去信心。尤其一些中介机构钻国家政策的空了,损害中外方的利益。
目前我国不少高等院校都设有国际交流处或外国留学生办公室,不同程度地招收外国留学生,由于对外宣传不够和先天不足,留学生规模一直不大,大多数学校根本没有招收到外国留学生。另外高等学校内部管理机制的不协调,国际交流处和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院缺少有效地协作机制,职责不分,功能不全,甚至双方都不知道如何给留学生办理有关手续,也是造成无法招收到外国留学生的重要原因。
本文来自作者[木头爱上猫咪]投稿,不代表乐学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tedu.com.cn/gkzx/202608/710785.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木头爱上猫咪”!
希望本篇文章《我国在职研究生双证教育国际化政策法规建立的现状》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本文概览:我国现阶段政府在指导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国际化的运作上,仅有《教育法划从及1995年出台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作为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