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有艺术院校考试资格的学校有南京艺术学院等。以下为具体名单,以供参考。
关于公布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资格认定名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完成规定程序后,2024年起,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舞、音乐表演、构图与构图技法理论、音乐教育、广播和主持的艺术、流行音乐等九个专业,各地艺术类专业以省统考为基础可组织学校考试。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省级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学校考试。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省外其他高校艺术类专业资格名单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及省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