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文件 现将2015至2016新学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有关要求 2.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发布的中小学校历,科学、合理安排教学,严格按照进度教学,不得随意超前或滞后、随意增加或减少课时,特别是严禁初中赶超课时,出现八年级下半学期即完成九年级部分或全部教学任务的违背教学规律和违反规定的行为。全市各普通中小学须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开学或推后放假。重大节日放假办法执行国务院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节假日安排的相关规定。严禁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各县区教育局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各学校执行中小学校历安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省管试点县神木县、府谷县不在本《校历》执行范围内,两县应自行制定中小学2015至2016学年校历。 全市各幼儿园参照执行本通知中的小学开学、放假时间;职教中心(职业中学)参照本通知中的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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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榆林市教育局文件榆政教发〔2015〕102号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一、时间安排全市普通中小学2014至2015学年暑假定于7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