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最新消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 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从重庆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按照目前政策,缴存者或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下面几种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1、在职职工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2、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3、职工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4、职工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以上这些情况,提取公积金均由单位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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