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哪些情形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什么哪些情形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形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或者在此期间其生活待遇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和来源得到保障,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重新就业的。

失业保险待遇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是获得其生活来源的根本出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实现重新就业后,自然就不再属于失业人员,应当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应征服兵役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18周岁以上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我国公民可以参加人民解放军或武装警察部队。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应征服兵役。应征入伍后,就会成为一名军人,将根据《兵役法》和军事条令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与此相联系,其生活将纳入《兵役法》予以保障。失业人员入伍后,不再具有失业人员身份,不能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移居境外的。

公民移居境外,一般在境外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而且,如果失业人员移居境外,其在境外就业、生活等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难以掌握。从技术上讲,移居境外的失业人员也难以继续享受各种失业保险待遇。但是,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移居境外是指失业人员到境外定居,不包括那些因私短期出境探亲、访友的情形。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但他们所处的状态并不是失业状态,而且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生活是能够得到保障的,所以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扩大就业门路,创造就业机会,尽可能地降低失业率,是政府的责任。南宁市人民政府指定一些专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和培训机构,帮助失业人员尽快解决就业问题,如果失业人员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这些机构介绍的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则表明这些失业人员并不是没有机会就业,而是在有机会的情况下放弃了就业,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有求职要求"这一条件。有鉴于此,就不应当让其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否则就会有悖于失业保险制度关于促进再就业"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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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府老王
    西府老王 2026年08月19日

    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西府老王”!

  • 西府老王
    西府老王 2026年08月19日

    希望本篇文章《在什么哪些情形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能对你有所帮助!

  • 西府老王
    西府老王 2026年08月19日

    本站[乐学网]内容主要涵盖:教育咨询,知识百科

  • 西府老王
    西府老王 2026年08月19日

    本文概览:失业人员在哪些情形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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