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及《
1.公示期内,考生不得放弃。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30日17:00止(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8343001 88343002 88343003。纪委监督电话:0575-89114321。
公示期结束后,我校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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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乐学网的签约作者“小西gVgt”!
希望本篇文章《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结果公示》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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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及《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