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为相关内容,从招生手册,以供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文史、招生专业分类,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落实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专业科目合格(省统考或省联考)、思想政治道德和体检合格、文化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者,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名次先后录取。陕西播音主持艺术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
如省招办有具体规定,按照省招生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专业除外,学生可以在第二学期末申请重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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