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鞍山师范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还请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核算办法

1.复试总分=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

2.最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2)×50%。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2.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招生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4.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不合格(90分以下)者;

3.外语面试成绩不合格(30分以下)者;

4.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5.报考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不能调取档案者;

6.经核查初试有违纪违法行为者;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8.信息造假等其他违纪舞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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