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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日常运行及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的职能部门。现设有综合办公室、教务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学研究科、考试管理科等业务科室。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并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度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保证全校教学工作稳定运行。同时,紧紧围绕“一流”标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教学质量管理和激励机制,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实现教育教学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各科室联系电话

科室联系电话
综合办公室024-86593013
刘化晶024-86593013
教务科(选课中心)024-86574891
024-86593013
024-86576575
考试管理科024-86578659
024-86578922
教学研究科于冰024-86592975
班子涵024-86592975
实践教学管理科张海龙024-86593389
张明024-86593389

沈阳师范大学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现有正式在编教学管理干部15人,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1人,硕士(含硕士在读)1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4人,处内人员平均年龄38周岁。

主要职能:

1.负责学校本科生教学运行管理,各级各类考试管理。

2.负责制定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的发展规划,做好教育教学研究与立项管理。

3.负责本科专业设置与停撤,组织做好本科生主辅修、转专业工作。

4.负责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

5.负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做好在籍本科生成绩管理、毕业审核及学位审核工作。

6.负责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规划,做好实验(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教材管理工作,负责教学空间的调配。

7.负责学校美育教育教学工作,统筹全校艺术教育课程与师资建设,增强学校美育教育服务社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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