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温州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可先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随后再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