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成绩复核负责单位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承办高校共同组织实施;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成绩复核范围
考生范围:报考我省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
复核科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全国统一命题各科目和自命题各科目。
复核内容: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卷有无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有无错误等。
成绩复核程序
(一)考生申请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应于2024年2月26日至28日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申请方式和具体要求向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复核实施
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申请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对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进行集中复核,复核完毕后将复核结果返回各招生单位;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自命题科目进行复核,具体复核办法由招生单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结果反馈
成绩复核完成后由招生单位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对复核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认定后予以更正。
本办法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河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招生单位成绩复核申请工作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08:00-11:30,14:00-17:00具体申请流程详见河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网址:https://yjsxy.hebcm.edu.cn//) 本文来自作者[GMOYI]投稿,不代表乐学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tedu.com.cn/gkzx/202608/191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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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篇文章《河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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