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工作人员须注明已过试用期";未就业人员,未就业期间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对于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参考教育部指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的自设专业、新兴专业、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7)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后要及时修改。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8)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初审
1.学院组成资格初审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时间为10月27日至11月2日。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说明原因。对填报信息不全或者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进行说明。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目录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考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于填补信息不全的可以在资格初审结束前进行补充、完善和说明;对于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截止报名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用于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或不能提供《报名登记表》者,资格复审时一律不予受理。
4.资格初审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对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的,要按有关规定,提交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进行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本次人才引进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四)人岗相适评估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人岗相适评估考查环节汽车工程专任教师岗1"信息工程专任教师岗1"采取业绩综合评估"+面试"的方式进行;数学专任教师岗"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财务工作专技岗"采取面试"+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均采取试讲"+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
岗位汽车工程专任教师岗1"信息工程专任教师岗1"总成绩=业绩综合评估成绩 60%+面试成绩40%;数学专任教师岗"总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财务工作专技岗"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践操作成绩60%;其余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40%+实践操作成绩60%。
1.业绩综合评估
由相关领域7名专家组成评委组,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人才引进业绩综合评估评分细则》对报考人员的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业绩综合评估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能够代表学术水平、学术能力、技术水平和业绩能力的资料,评估报考人员学术水平和专业领域业绩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
2.试讲
由相关领域7名专家组成评委组,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人才引进试讲评分细则》对本专业的理论功底、基础素养、核心知识点的掌握、现场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学术水平进行评分。试讲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现场核分的办法。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同一评委组进行,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试讲准备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为评委组打分的平均成绩,即: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实践操作"或面试"环节,成绩当场公布。试讲环节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参考资料,报考人员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情况,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3.面试
由相关领域7名专家组成评委组,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人才引进面试评分细则》对报考人员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现场核分的办法。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同一评委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评委组打分的平均成绩,即: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成绩当场公布(财务工作专技岗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实践操作"环节)。面试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提供,报考人员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情况,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4.实践操作
由相关领域7名专家组成评委组,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实践操作评分细则》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表现进行评分。实践操作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现场核分的办法。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同一评委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评委组打分的平均成绩,即: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成绩当场公布。实践操作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提供。
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按照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察时间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情况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资格复审。
(1)《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3)本人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两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同时提供博士、硕士和本科三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7)引进岗位需要报考人员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或服务单位证明原件(证明中应包含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证明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等内容)、工作或服务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活劳动协议、工资发放表等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8)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由于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该岗位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结合资格复审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考察结果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进行公示。
1.体检
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按规定需要进行复检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其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一次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或及时向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进行说明。如未及时进行说明,一经查核将取消其引进资格,并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查对象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过程中,对资格条件进行深入复查。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体检结束后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审定
考察通过的拟引进人员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属实并查有实据的或拟引进人员自行放弃的,取消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八)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经档案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向人社部门申请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学术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与引进条件不符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有其他违反引进规定情形的。
(二)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三)本次引进工作接受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监督检查室全程监督。
六、待遇
引进人员享受国家、地方和学院规定的控制数人员有关待遇,占学院控制数编制。符合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报请市相关部门批准,享受鄂尔多斯市相关政策。引进人员与学院签订就业合同,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最低服务期为6年。
七、其他事项
(一)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引进的人才。要求取得毕业证且获得硕士学位。在资格复审和入职报到时要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二)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引进的人才。要求取得毕业证且获得博士学位。在资格复审和入职报到时提供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三)最终解释。本引进方案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1.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统战部
咨询电话:0477-83967900477-8392031 153898996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监督检查室
监督电话:0477-839679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3年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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