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选择题训练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马上要开始了,《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考试中最简单、难度最低的科目,但从数据上来看,历年通过率并不是很理想。下面小编出几道选择题练习,帮助大家查缺补漏。

A.收款人名称

B.出票日期

C.支票金额

D.承兑人名称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记載事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之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A.被追索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利息

B.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C.持票人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持票人因票据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答案:AB

【解析】根据规定,被追索人行使再追索权,可以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发出知书的费用。

A.对

B.错

答案:B

【解析】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

A.对

B.错

答案:B

【解析】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题目表述错误。

答案:B

【解析】公示催告的期间,国内票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涉外票据可根据具体情況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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